放心肉菜超市提升活動標準
一、嚴格“落實兩責任”和“追溯管理”,超市銷售的所有肉菜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在提出正式申請創建日期以前連續2年監督抽查未發現超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問題。
二、超市按照“優質優價”的市場機制,設立有機食品、綠色食品、供港食用農產品基地直供等優質精品肉菜專柜。
三、超市要建立完善肉菜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
四、超市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主動借鑒國外先進的食用農產品采購、銷售和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標準和規范,結合經營管理實際,制定更加嚴格的肉菜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和經營過程規范,包括采購、貯存和運輸質量安全控制標準、包裝和標簽標識標準。對國家食品安全標準沒有規定農獸藥、污染物等限量指標的,可以采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等國際組織或者發達國家和地區的食品安全標準。
五、超市從食用農產品供應商采購的,要自行或委托社會第三方機構對供應商進行審核;從肉菜等食用農產品種養殖企業采購的,要對種養殖企業和基地進行審查;從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采購的,要對銷售者進行審查,并對肉菜等食用農產品進行查驗。超市對購進的肉菜等食用農產品,要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如實記錄供應商、種養殖基地、種養殖企業、銷售者等供貨者名稱,農產品品種、產地等信息,做到來源可查。超市要積極推行“訂單農業”、“農超對接”、“廠超掛鉤”、“基地+加工企業+超市”等采購模式,使蔬菜來自規模種植基地,生鮮肉來自合法屠宰企業。
六、超市要按照食用農產品經營過程規范的有關要求,強化肉菜銷售過程質量安全管理,提高規范化水平。肉品、蔬菜進行預冷、分揀、包裝的,超市要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保證肉菜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倡導采用低溫冷藏、冷凍柜銷售肉菜。包裝的食用農產品標識要符合相關要求,散裝的食用農產品要注明名稱、產地、生產日期、保質期。銷售有機食品、綠色食品、供港食用農產品基地直供等食用農產品應當公開承諾符合認證時的質量安全標準要求。
七、超市要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自查工作機制,對肉菜等食用農產品種養殖、采摘、屠宰、包裝、貯存、運輸、銷售等各個環節進行風險分析,積極防控風險。超市應當自行或者委托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對購進的肉菜等食用農產品進行檢測,檢測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行,沒有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鼓勵采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等國際組織或者發達國家和地區的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測。對放心肉菜超市作出的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承諾,按照承諾標準對相關食用農產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要進行公示。對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肉菜等食用農產品要停止銷售并予以銷毀。放心肉菜超市要認真受理和處置消費者投訴,梳理分析消費者反應的質量安全問題,完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
八、超市要在門店的顯著位置和門戶網站首頁公開創建“放心肉菜超市”活動的標準和承諾,設置意見箱或意見欄。設置公示牌公開肉菜產品供應商、產地、種養殖企業以及種養殖過程質量安全管理記錄等方面信息。